发布日期:2021-12-24 09:36 浏览次数: 作者:admin
截图一
截图二
就北京索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莱宝)购买我司全称和简称作为竞价排名搜索关键词一事,我司曾经数次公开要求其停止侵权,但是其一直置若罔闻[1~5]。近期我司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向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和向苏州工业园区法院起诉索莱宝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后,索莱宝总算暂停了上述侵权行为(参见截图一和截图二)。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学习体会”中,提到苏州格锐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锐思)的张彩霞和苏州梦犀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犀)的吴华静涉嫌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盗窃和使用我司商业秘密,尤其是生化试剂盒配方[5]。
为了打消格锐思、梦犀、张彩霞和吴华静的侥幸心理,尽快采取措施,停止上述违法行为,还是普及一下《反不正当竞争法》吧!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与侵犯商业秘密的相关条款
1 第九条
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法约定或者权利人有关保实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 第十三条
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要求其声明有关情况或者提供与被调查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查询、复制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簿、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四)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
(五)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采取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措施,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
监督检查部门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应当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3 第十四条
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
4 第十六条
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监督检查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为举报人保密。对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5 第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6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7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法定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8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受到行政处罚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9 第二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10 第二十八条
妨害监督检查部门依照本法履行职责,拒绝、阻碍调查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1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做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2 第三十条
监督检查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
13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 第三十二条
本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司提醒:(1)格锐思的张彩霞盗窃我司商业秘密,尤其是生化试剂盒配方[6~8],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2)格锐思的唯一股东和前法人代表谢红收,现执行董事和法人代表苏艳孟[9~11],你们涉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之“第三人明知和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3)梦犀的吴华静盗窃我司商业秘密[7,12],尤其是生化试剂盒配方,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4)梦犀的股东和法人代表王黔,股东钟智建,股东吴华静,总经理嵇云浩[13,14],你们涉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之“第三人明知和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欢迎友商一起认真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摘自《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参考文献:
[1] 王瑞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释义》第一版, 2018年1月, p13~17, 28~34, 37~41, 84~92, 法律出版社.
[2] 您是在致敬苏州科铭吗
www.cominbio.com/a/news/kemingguandian/2021/1026/2040.html
[3] 北京索莱宝依然在操纵搜索结果,误导用户
www.cominbio.com/a/news/kemingguandian/2021/1105/2060.html
[4] 北京索莱宝科技有限公司恶意侵犯我司名称专有权
www.cominbio.com/a/news/kemingguandian/2021/1119/2069.html
[5]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学习体会
www.cominbio.com/a/news/kemingguandian/2021/1210/2070.html
[6] 生化试剂盒研发速率比值为1:3:24:231!北京索莱宝和苏州格锐思他们是真敢吹!少数用户你们还真敢买?
www.cominbio.com/a/news/kemingguandian/2019/1011/1870.html
[7] 苏州梦犀吴华静:一个人,一个月,“研发”成功四百五十四种生化试剂盒
www.cominbio.com/a/news/kemingguandian/2021/0528/2000.html
[8] 好,苏艳孟终于有回应啦!可惜避实就虚!!欢迎提起诉讼!!!
www.cominbio.com/a/news/kemingguandian/2019/0509/1806.html
[9] 关于苏州格锐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声明
www.cominbio.com/a/news/kemingguandian/2018/1213/1414.html
[10] 苏州格锐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常可能就是一个皮包公司
www.cominbio.com/a/news/kemingguandian/2019/0705/1846.html